时间:2023-08-28 | 点击:次
各单位:
根据省国资委转发的省发改委等四部门《关于做好 2023 年陕西省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》(陕发改运行〔2023〕1335 号) 中有关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相关要求,公司人力资源部及时向榆林市劳动服务处失业保险处申请。经相关部门审核后,公司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。按照返还标准规定,公司获批返还资金1190101.49元(按上年度公司实际缴纳失业保险额的30%返还)。
此次稳岗返还范围为公司2022年12月31日在职且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2个月的劳动合同制职工。返还标准是根据公司获批返还总额按照2022年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比例进行核算。
为了激励员工工作热情,促进公司人才队伍的稳定,将该项返还资金全额发放给职工,用于职工的生活补贴。
2023年8月28日
人力资源部